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財政廳(局)、國家稅務局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:
經國務院批準,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率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將部分紡織品、服裝、玩具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4%.
二、將日用及藝術陶瓷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1%.
三、將部分塑料制品出口退稅率提高到9%.
四、將部分家具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1%、13%.
五、將艾滋病藥物、基因重組人胰島素凍干粉、黃膠原、鋼化安全玻璃、電容器用鉭絲、船用錨
鏈、縫紉機、風扇、數控機床硬質合金刀、部分書籍、筆記本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分別提高到9%、11%、
13%.
上述提高出口退稅率的具體商品名稱及稅號見附件。